贵州就《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中新网12月30日电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近日公开征求《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
相关通知称,为提高贵州省酱香白酒行业安全识别和防控措施的精准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由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发起,会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消防总队、仁怀市、贵州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起草了《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酱香型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具有酱香型白酒生产全流程或部分流程的酱香型白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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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光明网、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出品
监制:张宁、李政葳策划、制作:孔繁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