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四川派出三年来首个省级层面境外招商团赴港招商******
中新社成都1月15日电 (单鹏)四川省经济合作局15日在成都派出境外招商首发团启程赴香港。这是三年来四川省级层面牵头组织的首个境外招商团组。
据悉,该团此行将在4天内密集拜会一批香港重点目标企业,加大力度招引外资,推动更多标志性外资项目来川落地。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年首发的境外招商团组第一时间赴港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将抓紧对接前期与四川省有接触的在谈企业项目,跟进推动一批已有初步合作意向的投资企业,争取推动一批实实在在的投资项目尽快实现签约落地。
该负责人表示,将举办“四川—香港投资合作推介会”等活动,拜访香港相关经济贸易部门机构、知名商协会和知名客商,介绍四川最新发展目标、部署、举措、配套保障以及未来几年蕴含的投资合作机遇,并邀请客商来川考察,为下一步深化推进川港合作先行探路。
香港长期位居四川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是四川开展全球招商、国际合作、外资利用和“走出去”的重要桥梁和平台。数据显示,目前香港在四川设立的投资企业(机构)6428家,累计投资270.52亿美元;存量企业1716家,投资总额865.18亿美元。去年1月至11月,香港在川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机构)249家,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21.19亿美元,一批知名港企在川投资发展并收获成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